優西比烏(Eusebius of Caesarea) 作品集

Eusebius of Caesarea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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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


第八章


1. 風暴持續不斷地肆虐,直到第六年。在此之前,在底比斯(Thebais)所謂的斑岩礦場(Porphyry quarry)中,有為數眾多的信仰認信者。該礦場因其所產的石材而得名。其中一百人,少了三人,連同婦女和嬰孩,被送往巴勒斯坦的總督那裡。當他們認信宇宙的神和基督時,費米利亞努斯(Firmilianus)[1],他被派來接替烏爾巴努斯(Urbanus)擔任總督,按照帝國的命令,指示他們應被殘害:燒灼他們左腳踝的肌腱,並將他們的右眼連同眼瞼和瞳孔先挖出,然後用燒紅的鐵器徹底摧毀至根部。隨後,他將他們送往該省的礦場,忍受嚴酷的勞役和苦難。

2. 然而,僅僅這些遭受如此苦難的人被剝奪眼睛還不夠。那些剛才提到的被判處拳擊比賽的巴勒斯坦本地人,因為他們不願接受皇家倉庫的食物,也不願進行必要的預備訓練,也遭受了同樣的命運。

3. 因此,他們不僅被帶到監工面前,也被帶到馬克西米努斯(Maximinus)本人面前。他們以忍受飢餓和鞭打,展現了最崇高的認信堅韌。他們與我們提到的那些人,以及在凱撒利亞城(Cæsarea)的其他認信者,受到了同樣的懲罰。

4. 緊接著,其他聚集起來聽讀聖經的人在加沙(Gaza)被捕。有些人遭受了同樣的腳和眼睛的苦難;但另一些人則遭受了更嚴重的折磨,以及在肋部最可怕的酷刑。

5. 其中一位,身體是女性,但心智卻是男性,不願忍受淫亂的威脅,直接斥責了將政府委託給如此殘酷法官的暴君。她先被鞭打,然後被高高地釘在木樁上,肋部被撕裂。

6. 當那些受命執行此任務的人,按照法官的命令,不斷地、嚴酷地施加酷刑時,另一位,心志像前者一樣,以貞潔為目標——一位外形卑微、容貌鄙陋的婦女;但另一方面,她靈魂堅強,擁有超越其身體的悟性——無法忍受那無情、殘酷、不人道的行為,以一種超越希臘著名鬥士的膽量,從人群中向法官喊道:「你還要這樣殘酷地折磨我的姊妹多久?」但他勃然大怒,命令立即逮捕這名婦女。

7. 於是她被帶上前,並以救主莊嚴的名號自稱。她先被言語勸說獻祭,但她拒絕了。她被強行拖到祭壇前。但她的姊妹繼續保持她先前的熱忱,以無畏而堅定的腳踢翻祭壇,連同其上的火也一併推翻。

8. 於是法官像野獸般暴怒,對她施加了前所未有的肋部酷刑,幾乎要以她的生肉來滿足自己。但當他的狂怒平息後,他將她和她所稱的姊妹一同捆綁,判處她們火刑。據說,前者來自加沙地區;後者名叫瓦倫蒂娜(Valentina),來自凱撒利亞,為許多人所熟知。

9. 但我如何能恰如其分地描述隨後發生的殉道呢?那三次蒙福的保羅(Paul)所受的榮耀。他與她們同時被判處死刑,在同一判決下。在他殉道之時,當劊子手正要砍下他的頭時,他請求片刻的寬限。

10. 獲准後,他首先以清晰洪亮的聲音,為他的基督徒同胞[2]向神懇求,祈求他們的赦免,並願自由能盡快歸還給他們。然後他祈求猶太人藉著基督歸向神;接著他依序為撒馬利亞人(Samaritans)祈求同樣的事,並懇求那些在錯誤中、不認識神的異教徒(Gentiles)能認識祂,並採納真信仰。他也沒有忽略周圍的雜居人群。

11. 在所有這些之後,哦!何等偉大而難以言喻的忍耐!他為判他死刑的法官,為最高的統治者,也為即將斬首他的人,在他們和所有在場的人耳中,懇求宇宙的神,祈求他們對他所犯的罪不被算在他們身上。

12. 他大聲禱告這些事,作為一個無辜受死的人,幾乎感動了所有人,使他們產生憐憫和淚水。他自願準備好,將赤裸的頸項伸向劍刃,並以神聖的殉道為榮。這發生在帕涅穆斯月(Panemus)[3]的第二十五日,即八月朔日前第八日。

13. 這些人的結局就是如此。但不久之後,一百三十位來自埃及地的基督認信的傑出鬥士,在埃及本土,按照馬克西米努斯的命令,遭受了與前述之人相同的眼睛和腳的苦難,並被送往巴勒斯坦上述的礦場。但其中一些人被判處到基利家(Cilicia)的礦場。


腳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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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

[1] 關於費米利亞努斯,烏爾巴努斯的繼任者,我們只知道這裡以及下面第九章和第十一章所記載的。在後一章的第31節,記載了他的處決。


[2] ὁμοεθνῶν(homoethnōn,同胞)。


[3] 即七月二十五日(公元308年)。參見下面第403頁的表格。